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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1-12-06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促使学生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服务社会能力,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团委、学工部、招生就业处、思政部(系)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奋进新时代,践行初心勇担当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实践原则

    1、寒假社会实践以个人独立开展为主,有条件的系可依托已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基地,组织部分学生组成适度规模社会实践小分队,集中开展活动。

    2、专题调研为主,按照就近就便服务的原则开展,提倡社会调查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主要在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街道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回访高中母校 讲好吕院故事”寒假招生宣传专项活动

    在全校范围内遴选200个学生团队利用寒假回访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入选团队成员需结合学校基本情况及本人所学专业特点,通过宣讲会、咨询会、座谈交流会及发放吕梁学院纪念品等形式,向高中母校学子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报考条件,分享大学生活体验,增进高中生对我校的了解,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动员有意向学生报考我校。

    要求:来自同一县城或同一所高中的3-5名同学进行组队。入选团队必须参加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的集中培训,未参与培训者不得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每个团队需提交宣传实践报告,经招生就业处审核合格后,为团队成员发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类得分0.3,科创类得分0.2。

    (二)开展“走进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寒假,结合自身专业和生涯规划,通过走访校友、兼职、参与专业就业领域调研等活动,提高专业学习兴趣,增强专业技能,完善职业生涯设计,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预期成果:图文志、调研报告

    参加此项活动学生发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类得分0.3。

    (三)开展“追寻党的初心”研学活动

    积极推动思政课堂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同学们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学习党的历史、感受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所经历的坎坷、所创造的奇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回望来时的路中,坚定走好脚下的路、展望前行的路。

    预期成果:图文志、实践报告、主题新媒体作品、心得体会

    参加此项活动学生发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类得分0.2,思想成长类得分0.2。

    (四)开展科技创新与社会调查活动

    鼓励同学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我校2022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进行项目深加工,深入农村、工厂、企业、社区等,开展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热点及民生现状等社会调查或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专业学习、学术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要求:各参赛团队成员或拟参赛学生利用寒假,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完善项目设计,深化课题成果。

    参加此项活动学生依据完善后的项目计划书质量发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类得分0.2,已申报的“挑战杯”项目在参赛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创新创业类得分0.1,新申报“挑战杯”项目在审核通过后发放创新创业类得分0.2。

    (五)开展“我们的节日·迎新春”系列活动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观点,依托“春节、元宵节”等中国传统节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生可根据各自家乡特点,以照片、文字等形式,宣传家乡优秀的春节习俗文化,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感悟“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预期成果:图文志、主题新媒体作品、心得体会

    参加此项活动学生发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类得分0.1,思想成长类得分0.2。

    五、活动申报

    报名参加“回访高中母校”招生宣传专项活动的团队,需于12月9日晚18:00前将附件1以系为单位报送至llxytwxx@163.com,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交至校团委503办公室;各系需于12月12日晚18:00前将附件2打包报送至llxytwxx@163.com,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交至校团委503办公室;

    “回访高中母校”招生宣传活动实践团队队长需加入微信群(二维码如下),“吕梁学院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培训群”。由招生就业处开展集中实践培训。

    六、活动要求

    (一)保障安全,全面加强管理

    所有的实践项目均应坚持“就近就地、避免聚集”的原则,线下实践项目务必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线下跨省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实效氛围

    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我校新媒体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应注意做好图片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实践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材料,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情况、分享实践心得、落实宣传报道。重点实践活动须完成一篇微信推送及新闻稿。

    (三)认真总结,上报实践成果

    实践结束后,参与实践的个人或团队及时递交原创作品、实践感想、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实践工作简报等形式,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成果交流,扩大实践活动的受益面,增强实践教育效果。参与个人或团队需提供总结材料(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宣传截图、实践图片、个人实践心得),并将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及团队实践材料(实践图片、个人心得),于2022年3月1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lxytwxx@163.com。

    七、评奖表彰

    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的评奖表彰工作将于新学期开学后完成。个人实践由各系审核,择优推荐6-8名优秀个人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核后给予“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各系推荐的寒假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优中选优,对于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给予“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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